各在园企业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助力我市“四个中心”建设,根据《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09〕112号)和《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厅函〔2018〕266号)的要求,现将北京市2019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具有留学经历,一般应在国(境)外获得硕士(含)以上学位;
(二)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,技术创新性强,具有较强市场潜力;
(三)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,有经营管理能力,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;
(四)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1日;
(五)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,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%以上;
(六)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人员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。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得再次申报。
(七)诚信守法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本计划将聚焦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,重点资助先进装备制造、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新材料、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、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。本计划对在留学人员创业园(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)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倾斜。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。
二、申报流程
拟申报的留学人员向所在留创园或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,由所在留创园或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市人才工作局。
市人才工作局将组织专家围绕创业项目技术水平、市场前景、风险水平以及申报人和团队的创新能力、经营管理能力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,遴选出若干项目,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。同时,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,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范围的评选。
留创园收取材料截止时间为:2019年3月27日(周三)17:00前。
本次申报时间较为紧张,如有意向申报,请务必提前与留创园联系人联系,避免错过报送材料时间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申报函填写信息(由留创园统一汇总填写并上报)
企业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申报人个人账户名、开户名、账号,请打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企业公章。
(二)申报材料
本次申报需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
纸质材料(一式五份,所有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):
1. 《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》(请企业填写并初拟推荐意见);
2.身份证复印件;
3.护照复印件(首页、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及签证页);
4.由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(如无可不提供);
5.国外学位学历证书;
6.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;
7.知识产权证明;
8.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9.出资比例证明(带工商局查询专用章的公司章程、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);
10.创业计划书;
11. 财务报表(成立后每年度的和2019年前2个月的);
12.完税证明(税务局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);
13.其他证明材料(申报书中提及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)。
电子材料:请将以上所有文件发送至miyuan@tusstar.com ,由留创园汇总后统一报送。纸质申报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合并胶装,一式五份
四、联系方式
推荐单位名称:清华留创园
联系人:米原
联系电话:010-62785888-3531
电子邮件:miyuan@tusstar.com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A座14层。
清华留创园
2019年3月20日